应用详情: 那年头,各地发掘出了稀罕的文物,都会专程带到北京,请顶尖的考古学专家们过目鉴定。1987年夏天,张居中与河南考古所的领导、同事带着几件出土物前往北京,拜访考古、古文字和音乐界专家,所带的出土物包括保存最为完好的一支七孔骨笛,三片契刻符号较成型的龟甲,以及一支柄形石饰。
陈飞认为,通配烟弹不是带有原罪的产品,“通配烟弹的诞生,本质上是电子烟行业发展过程中,由市场的真实需求倒逼生产端出现的一种产品”。陈飞说,电子烟行业发展早期,产品毛利率是比较高的,而烟弹产品99元三颗的售价并不是所有消费者都能接受,此时一些资质齐全、并非打着别家品牌名号的电子烟企业如果愿意主动让出利润,推出价格更低的通配烟弹,就能切入价格敏感型用户的市场。另外,通配烟弹在某些时期弥补了某些品牌烟弹缺货、缺口味的问题,“消费者拿着烟杆,无烟弹可用该怎么办?自然会投向其他烟弹产品的怀抱”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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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破发生在1987年5月,一座老年女性的墓葬里出土了一件类似剑柄的石器,顶端弧面上清楚地刻着一行符号。工地上一片欢腾,当晚买酒买肉加餐庆贺。更重要的发现出现在次日上午,张居中在一座墓葬清理随葬龟甲时,一片龟腹甲上隐约透出刻痕。他按捺住激动,捧着龟甲去旁边积水的坑里,用刷骨头的刷子蘸水清洗了一下,一个“目”字形符号浮现出来,与甲骨文的“目”字几乎完全相同。随后,其他墓中出土的龟甲片也发现了刻痕,骨笛、杈形骨器、石器和陶器上也陆续发现了符号,一共有十几个。 在林汉钟看来,由于当前还没有司法判决对通配烟弹是否构成侵害专利权作出评价,所以还需要相关的监管部门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和引导。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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贾湖骨笛有一种横空出世的姿态,很奇特、很先进,但很难与前后时代的文化现象产生勾连或联想。但龟甲就不一样了,龟甲注定会让人联想到甲骨文。龟甲上是否有文字,是当时贾湖考古工作者最挂念的事情之一。考古专家贾洲杰戴着老花镜,在探方下面,他经常把老花镜反过来当放大镜,查看新出土的龟甲片上有没有字迹或刻痕。~
《诗中飞舞》 1987年,张居中带着骨笛去北京鉴定那次,也带上了三片龟甲。他拜访了多位古文字学家,得到三种意见:一种以甲骨文专家胡厚宣为代表,认为就是当时的文字;一种以古文字学家李学勤为代表,认为应该是具有一定原始文字性质的刻划符号;一种以古文字学家裘锡圭为代表,认为只是一种记号。对于贾湖符号是不是文字,暂无定论。不过很多学者认同,贾湖龟甲的功能与殷墟甲骨类似,都是占卜。张居中的观点是,贾湖的契刻符号分记事、记数和占卜三种用途。